关于印发支持国家火炬溧水金属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9-17 00:0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163号)要求,为加快国家火炬溧水金属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区金属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更好地整合产业优势、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完善支撑配套体系,突出溧水金属材料的特色和优势,特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龙头企业培育集聚。支持金属材料主导产业发展,加强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细分行业50强等头部企业的引进,鼓励头部企业在溧水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功能机构,同时集聚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高的配套中小企业,促进金属材料产业链条的前延后伸、相互融合,大幅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将基地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区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对列入重大项目清单的产业项目、功能平台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优化基地产业布局。以创新集约、提质增效为重点,围绕产业链发展,推动基地各园区相互促进、合理布局。其一,创新驱动发展。围绕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把创新发展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第一方略,突出地区新兴产业发展的理念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在创新中培育产业新增长点,提升溧水区金属材料产业整体水平、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构建江苏乃至全国金属材料产业创新高地。其二,产业高端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载体,坚持高端引领,主攻高端技术,发展高端产品,突破高端环节,引进一批核心技术,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形成金属材料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引领和支撑园区新材料产业高端发展。其三,产业链式发展。充分利用新材料产业横向扩散效应,加强金属材料产业与原材料工业融合发展。在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中,不断催生新材料,在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中,不断带动材料工业升级换代。加强金属材料与下游装备制造等产业的相互衔接,实现园区金属材料产业跨越发展。其四,产业集聚发展。集中全区力量,推进金属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业态聚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

三、加快新材料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高端产业必须有高端平台,作为新材料产业特色集聚区,促进基地围绕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等功能打造新材料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快新材料检测中心建设,与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钢铁研究总院等机构合作,建设新材料国家实验室,为新材料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同时加快新材料研究院建设,组织园区企业与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机构合作,围绕金属材料等领域共建研究院,转化一批科研成果。

四、强化产业金融支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合作设立科创和产业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打造新材料特色小镇,大力吸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落户。整合推动金融资源向基地高度集聚,引导产业提升发展质量和规模经营水平。

五、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在按市相关规定享受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对落户基地的经中组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杰出人才,根据人才意向对其子女入学等需求,突破区域限制,在全区层面给予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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