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1-09-18 13:36

第一条经营贡献奖

对片区新设的纳税总额500万元以下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纳税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适用总部型企业相关政策),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连续3年给予企业对片区经济贡献70%的奖励。

第二条招商奖励

对自持可依法对外经营商务办公物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二次招商平台给予平台服务奖,按所属平台招商进驻片区新增入统现代服务业企业计算,每新增一家当年主体税收10万元以上企业,一次性奖励该平台1万元。

第三条业务补助

对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明显行业管理作用的服务业行业协会,经评定给予每年补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四条活动扶持

对专业论坛、赛事运营机构、行业协会等现代服务业机构在连云港发起主办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类论坛、赛事等活动每项给予30%经费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展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连云港市东部城区,毗邻港口,行政管辖面积193平方公里,人口约20万人,下辖朝阳、中云、猴嘴三个街道。园区重点发展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新业态等主导产业,已建成全国最大的抗肿瘤药物、抗肝炎药物、精神类药物、医用包装材料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现代中药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碳纤维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风电装备生产基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77.7%。开发区先后获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在2020年商务部公布的全国218家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评价中位列第28位、营商环境指数位列第2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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